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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社会组织的春天将至
2013年03月12日 11:47:0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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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许晓青 马扬 徐扬)“中国民办社会组织的春天快来了!”35岁的职业社工郁进连日来十分关注国务院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中有关“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表述,被专家认为是“中国社会领域改革的一大步”。

  中共领导人近年来提出“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理念。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时隔四个月,相关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将十八大精神化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10日在此间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对基层社工来说,最重要的政策信号是,“成立这些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郁进说:“这将改变以往先找业务挂靠单位,后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尴尬现象。”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对改革方案的评价是,这标志着中国社会领域改革的大门已经打开。

  他说:“在公益等领域向社会放权,政策的方向性很明朗。未来,到民政部门注册的相关社会组织会越来越多。”

  社会组织在发达国家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以公益慈善类组织最受关注。不过受限于“登记之苦”,中国的一些“没有挂靠单位”的民办社会组织往往容易“流失”于政府视线和法规框架之外。这些组织本身服务社会的能力和的效率也变得很有限。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在中国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达到45.7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达2510个。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社会组织的数量、质量和发育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知名科普公益组织“科学松鼠会”成立于2008年,到2011年才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松鼠会的负责人认为,与松鼠会相比,许多小型科普组织或学生社团仍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复旦大学青年组织与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郑长忠博士分析,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适度“松绑”,是一种积极的政策导向,显示出中共对“政党、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关系”已有深思熟虑,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正日趋成熟。

  改革方案中还提及,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会青年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说,这客观上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热情,增加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

  “单有一个社会组织的名号还远远不够。”郁进认为,“与中小企业的成长很相似,大部分有注册冲动、但无可持续运营实力的社会组织,即使迅速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准入,依然面临生存难题。”

  多位学者指出,改革内容中的另一个亮点是提出了“依法监管”。一方面,“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同时还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目标。

  王振耀预测,按照目前的政策导向,中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呼之欲出,包括税收在内的配套改革或将紧随其后。

  “在法律规章基础上,引导和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将是中国民政部门今后面临的一大课题。”这位专家说。

  专家指出,此番中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准入没有采取“大开大合”的方式,但可以预料,社会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容,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度也将随之增加。(参与采写:王晓洁、姬少亭)

( 编辑: 王萌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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