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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新股发行改革强化信息真实性

2013年12月03日 20:30:54 来源: 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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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消息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十八大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长期困扰中国证券巿场健康持续发展的新股发行问题提出的切实可行,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是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环节。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最关心以下方面:

    一是发行人信息披露完整真实可靠,因为这是投资定价的依据所在。本次意见强化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对发现违规行为设置了处罚办法,有效地改进新股发行的信息真实性;

    二是新股上市定价,此次意见设置了剔除最高报价,限制有效报价机构投资者数量等,进一步规范报价合理,杜绝人情报价等问题;

    三是参与新股发行的方式,本次意见对网下网上方式有很多细化,网上实行向持非限售流通股投资者配售,平衡一二级市场利益,改善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收益。

    其四公司原老股东减持行为,本次意见强调了对公司大股东的减持信息披露和约束要求,有利于老股东与发行认购的新股东利益长期一致。

    但对以下两方面措施的效果还需进一步观察:

    1、新股上市定价方式的效果

    虽然此次意见设置了剔除最高报价,限制有效报价机构投资者数量,以期达到杜绝人情报价的目的,但出价责任仍在作为买方的机构投资者身上,由于无论如何作为卖方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的情况始终最为了解,始终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因此由作为买方的机构投资者主动提供报价的形式,可能仍无法彻底扭转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定价偏高的现象。

    2、市值配售

    虽然市值配售一定程度上可以平衡一二级市场利益,改善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收益,但另一方面,巿值配售也可能不利于场外资金入市,加之网下有效认购有人数限制,可能由于资金入市参与较难而导致炒新炒小情况延续。

    最后,在新股配售方式改革中,《意见》提出了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希望在网下发行的股票配售中,对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如何自主选择这一点能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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