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无法落地 "救命钱"为何沉睡近10年?
为什么救急救命的基金申请审核如此坎坷?
从1月份交警部门确认适用救助基金,并向医院出具了垫付通知书,一直到8月伤者痊愈,半年多的时间里,救助金一直没有拨到医院,伤者也因此无法办理出院手续。山西省太原市王先生遭遇的这一幕恐怕很多交通事故受害者都曾经历过。
申请无门、程序繁琐、审核苛刻……这是很多人对救助基金的印象。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都可以提出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需要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垫付丧葬费用。
而在实际操作中,申请的道路远不像想象中畅通,而是处处布满了“荆棘”。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委员韩建华在调研时发现,救助金申请审核程序十分繁琐,“根据基金实际运行调查情况来看,医院在帮助病人申请救助基金时,普遍感到很困难,实际申请成功者不足10%。得到批准的案例大都在数月后才兑现,有的甚至需要10个月的时间才能申请成功。”
为什么作为救急救命的救助基金申请审核过程如此坎坷?一位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审核流程中,行政部门干预过多是主要原因:“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应当由专门设置的管理机构独立完成。但是在实际操作流程中,很多行政部门总要以各种名义‘插上一脚’,造成救助基金申请审核繁琐且困难。”事实上,一些地方甚至规定,每笔救助金的申请审核需要经过分管副市长签批才能发出。如此一来,救助金的申请审核变成了另类“行政审批”。
如何唤醒沉睡中的“救命钱”?
“救助基金来源偏窄,总量不足以提供完善的保障”,这是许多专家学者对救助基金的意见。根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于交强险的部分保费、财政补助、罚款、追偿资金等方面。在一些地方,为了拓宽救助基金的来源,还将机动车号码牌拍卖款项纳入其中。但即使这样,救助基金总量仍然赶不上需要救助的交通事故受害者规模。
广东省东莞市今年5月正式运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预计到年底将到位资金总计6800万元。但在东莞市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符合救助基金申领条件的就有将近3000宗。平均下来,每起事故受害者能得到的救助金仅为2.3万元——即使全用于一名伤者的抢救费用,还是显得杯水车薪。
“鉴于救助基金规模与实际需求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救助基金显然只能承担应急救助功能,为需要提供救助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最低限度的救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谷凌表示,救助基金不同于慈善救助,因此应该严格限定启动条件,“现行规定对于救助基金的启动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
此外,依法追偿是救助基金得以顺利运行的关键,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也造成了追偿的困扰。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管理试行办法均未对管理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作出规定,也没有明确管理机构能否以独立法人身份,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此,管理机构往往面对法律地位模糊的尴尬。以江苏省为例,截至8月31日,江苏路救基金今年垫付金额累计超过2亿元,但作为路救基金管理方的保险公司累计追偿金额为2000余万元,只是垫付金额的1/10。救助基金运行之艰难可见一斑。
专家认为,不管怎样,作为交强险的有力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该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权益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如何唤醒沉睡中的“救命钱”,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政智慧,也考验着政府为民服务的决心。(记者 彭波)
![(图表·漫画)[“疫苗致死”案]“疑”苗](../../titlepic/125906635_title1n.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