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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督总局:网上售药配送不能委托社会配送机构

2013年10月16日 16:09:0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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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 李莹)网上售卖假药、中药违法生产,中药材市场掺假等问题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行药品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负责人李国庆表示,针对网上售药,不能委托社会上的配送机构来配送药品,中药管理则不得开办新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严禁在中草药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

    李国庆说,“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监测共发现涉嫌非法售药网站2000余家,194家境内违法网站移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关闭;1391家网站移交省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等整治措施,对网络售药管理需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网络售药要加强主体管理,未经批准,绝不允许开展网上售药,严格审批业务范围;网上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不能变相销售处方药。虽然从发展方向看,网上售药最大潜力是销售处方药,将来诸如电子处方平台机制建立后,会逐步完善网上销售处方药管理。但现实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对于含有麻黄碱的处方制剂属于管制的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李国庆说,发送药物时,承担配送任务的必须是网上药店的配送队伍,不能委托社会上的配送机构来配送药品。

    针对中草药生产中出现的运用硫磺熏制、药材染色的现象,李国庆表示,10月10日已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对中药材市场、中药材的监管作出规定。

    “从种植环节开始进行严格规范,比如适合在南方种的中草药,不能到北方种,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产地的初加工应该挑净、洗净,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初加工过程掺假行为严厉打击;不得开办新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等。”李国庆说,要特别提醒医疗机构,对中草药进货时严格把关,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据了解,此次“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中,对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和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资质的违法活动以及诊所非法购销药品行为、违法发布的药品虚假广告行为进行查处。曝光了十个企业和产品。截至9月底,全国共监测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53万余条次,移送工商部门查处48万余条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专项行动共立案4794件,已将其中58个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对其中20个重大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47个严重违法网站进行了公开曝光。

    “专项行动中,我们发现药品违法案件逐步向跨区域化、职业化、产业化和链条化发展。互联网成为销售假药的新平台。另外,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故意使用非法原料、劣质药材生产药品,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问题突出。根据发现问题,我们正在调研、起草一系列管理规定,比如,《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办法》、药品委托生产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等,我们会建立长效机制对违法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颜江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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