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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考研两次下跪背后的“人本”冷漠
2011年01月18日 10:55:42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工作人员说这是考场纪律,未带双证之一就不能进考场,无回旋余地。事实上,这种说法并不全对。笔者就曾在一所中学任过教,在一次监管学生高考时,现场指挥曾传达过一种不成文的现场临时规定,像这种情况,陈女士并非双证全无,可让她持准考证先进考场考试,再由流动监考老师将陈女士家人送来的身份证补以查验。想必这类事在一些考场并非首次发生,每每总会冒出个“陈女士”这样的粗心人。或许就是因为这是鲜见个案,我们的人性化补白措施变通起来才不难,也并不伤及法则公平与考试公平。

  何况“本人”已到现场,作为“复本”的身份证未及时带到身上,我们还有让“本人”失去验证的理由吗?如果说是为了防范混进考场的“枪手”,考场工作人员完全有这个时间根据准考证,去查验这个“活人”是不是真的“本人”。有网友说,我们还嫌社会撕裂公平、法则的地方少了吗?铁面无私、不准变通的考场工作人员根本“无罪”。是的,考场工作人员的确“无罪”,但他们却抛弃了人本的起码认知,这种漠视背后隐含着的是我们一些考场根本未将考试者当作鲜活的人来看待,似乎认为来考试者是一台不许有丝毫失误的机器。

  我们知道,“法不容情”一直是坚守死规则忽略“人本”者的一句口头禅。孰知,我们在单向和固执坚守这一既定思维的同时,却忘记了人是有情的。任何一种法律与规定,最终指向也是为人服务。脱离人本情怀的死规定,不仅有失威严,而且所存时间一定不长久。拿迟到15分钟不准进考场来说,单说这一规定的本身就有值得商榷之处。人家学得好,有信心考好,故意迟到一小时入场,为啥就不行呢?何况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原本可以互为变动,偌大一个考场,为一个人的迟到变通一下,怎么就失去了考试的严肃性了?事实上,这样的变通不仅无碍遵纪守法,还赢得人性之光的回归。(周明华)

( 编辑: 杨理光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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