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出炉严禁搭车收费
8月23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已出炉,学生校服费、饮用奶费、学具费应坚持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同时,严禁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作业本费
据悉,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有关文件规定,海口市教育局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对2010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
同时,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全部免除课本费、信息费;对在农村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作业本费;对在城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作业本费按琼发改收费规定执行(见附表)。
义务教育阶段的住宿费、按琼发改收费规定执行。但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住宿费。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按琼价费规定执行(见附表)。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高中和职业学校课本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实际发生的收费,及时结算,多还少补,不得盈利。
取消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和高中代收作业本费的收取
根据《关于取消部分涉及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和高中代收作业本费的收取。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中小学校推广使用防近视练习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高中学生的作业本可在学校的指导下,统一规格标准,由学生自愿购买。
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将高中英语听力录音磁带纳入2010年秋季代收费项目,其标准见2010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