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陈菲、隋笑飞)近日,中央政法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学专家普遍认为,两个规定对于有力遏制刑讯逼供,有效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提高案件侦办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高办案质量 防止冤案错案
“两个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对两个规定的出台给予高度评价。
证据规则是否健全是体现一个国家诉讼制度民主、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证据规则的规定比较粗疏,内容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不适应刑事诉讼中复杂的证据运用实践活动的需要。
两个规定出台后,针对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定案等诉讼各个环节的运用,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陈光中认为,这对于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有力遏制刑讯逼供,有效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实现司法公正,加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也认为,两个规定的内容反映了制定者针对现状出对策,同时要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思维。
“刑事错案的发生主要是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的运用方面出了差错,并且绝大部分与刑讯逼供直接相关。”樊崇义说,两个规定抓住这一核心问题,对刑事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只要办案人员认真地加以贯彻落实,案件的质量就有了保证。